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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歲男一個月5度酒後騎腳踏車 全被同一警員查獲 累罰2萬4千元

【記者廖宥婷 /台中報導】

臺中市一名65歲魏姓男子疑因習慣飲用含酒精飲品「阿達」,近一個月內多次酒後騎腳踏車上路,不僅行車不穩、未依規定行進,還屢次拒絕酒測。更巧的是,他的五次違規全數被臺中市警察局第五分局文昌派出所林志誠警員查獲,累積罰鍰高達 2萬4,000元。

魏男一個月內5度酒後騎腳踏車,全遭文昌派出所員警查獲。

警方指出,魏男從 8 月 5 日至 9 月 3 日,分別在北屯區中清路二段(8/5、8/13)、昌平路一段(8/6)、熱河路二段(8/20)、以及文心路四段(9/3),共 5 次酒後騎乘腳踏車遭攔查。員警發現他均有酒味與酒容,但每次都拒絕配合呼氣酒測,因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73 條規定開罰。

文昌派出所巡邏警員攔查時發現魏男酒容明顯,多次拒絕酒測。

依規定,酒後騎腳踏車可處 1,200 至 2,400 元罰鍰;若拒絕酒測,將再開罰 4,800 元。魏男五度拒測,罰單堆疊下來金額驚人。

警方提醒酒後騎腳踏車同樣有罰則,呼籲民眾勿心存僥倖。

第五分局分局長劉其賢提醒,雖然腳踏車非機動車輛,但酒後騎乘同樣危險,不僅影響自身安全,也可能波及他人。若是酒後駕駛汽、機車,不僅違反《道交條例》,甚至可能觸犯 刑法公共危險罪。他呼籲民眾務必「喝酒不騎車」,避免造成意外與荷包損失。警方也表示,將持續加強路段巡查,防堵酒駕與酒騎行為,確保道路安全。

暖警助尋迷途翁9旬老翁騎車迷路 警循線尋獲平安返家

【記者廖宥婷 /台中報導】

臺中市一名高齡90歲的謝姓老翁,在國慶連假最後一天(10月12日)傍晚騎機車外出後遲遲未歸,家屬遍尋不著,擔心父親發生意外,趕緊前往第五分局文昌派出所報案協尋。

高齡90歲的謝姓老翁外出迷路

文昌派出所警員陳韋任受理後,考量謝翁年事已高、天色昏暗,立即調閱沿途監視器,發現老翁行經太平區方向。為爭取救援時效,員警隨即駕巡邏車載著謝女前往太平區展開地毯式搜尋。

第五分局文昌派出所報案協尋。

經過近三小時努力,警方終於於晚間8時許在太平工業二十路發現仍騎著機車、滿臉疲憊的謝翁。謝女見父親平安無恙,激動不已,頻頻向警方道謝,場面溫馨。

立即駕駛巡邏車搭載謝女趕往太平區找人。

第五分局長劉其賢提醒,家中若有年長者,家屬應多加留意行蹤,避免獨自外出迷途;也可在衣物上繡上姓名及聯絡方式,萬一發生走失,能更快協助返家,守護長輩安全。